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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做好复试准备材料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12-03-31 | 阅读:753
各位考生:
所有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材料原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条件:复试专业的2012报考条件(附件1
2.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复试时交复试学院
3.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一份)
1)身份证(有效期内)
2)初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提供现场确认报名时的信息表原件)
3)学籍、学历学位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高校教务部门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应届毕业生,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教务学籍管理部门在录取前更正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修改周期估计得一个月)。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在线打印上述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在录取前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程序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认证周期估计得一个月,)。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由毕业学校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后即可在此进行学历验证(未毕业前只能获得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按照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后取消学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简称“政审”)
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前须下载附件3政审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交复试学院。
按照教育部规定,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1.同等学力条件(附件4
2.考生本人是同等学力而报名时未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如提前主动说明(46日前联系0571-86919140),学校可给予其复试资格。
3.各专业加试课程请查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内容。
四、复试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1.各类国家级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盖公章大学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从档案中拿出大学成绩单复印并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填写《个人陈述表》附件5和《复试登记表》附件6;
3.资格审查表、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内一寸免冠彩照请提前贴好。
五、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考核,考生须携带一寸免冠彩照和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按照教育部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拟定于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一周内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学校确定后,在本网站及时发布。
(复试提交所有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均使用A4纸)
研究生学院
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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