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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8年科技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17-05-02 | 阅读: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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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部分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1.“智能一代”技术推广示范应用

2. 人工智能技术在特定领域的应用研究与示范

3. 智能管理技术及产品在特色小镇等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示范

4. 高端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及检测加工装备开发及应用

5. 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开发及产业化

6. 激光高精密加工技术研究及应用

7. 高能耗行业节能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8. 基于VR/AR的技术在典型行业中应用示范

9. 高效太阳能电池制备及产业化

10.水稻病虫害智慧测报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11.创新化学药物的研制及产业化

12.新型单克隆抗体或抗体偶联药物的研制及产业化

13.医学影像诊断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14.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

15.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次提标TNTP控制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要求。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不含宁波市属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主标单位投标。对投标方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书。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鼓励产学研合作,参标单位不受我省注册地域限制。同一法人不能就同一招标项目多次与不同法人联合重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联合体不得变更。

(二)投标资格审查。欲投标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网址:www.zjkjt.gov.cn)、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网址:www.51jishu.com),下载《投标人资格审定表》。资格审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于201751617时前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于2017523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投标人。

(三)领取标书时间:2017428-2017516(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投标书时间:2017619-20176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过时不予受理。

(五)送达资格审定表和领取标书、投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572号浙江科技大市场2楼服务大厅A7

联系人:嵇仿英、梁丽君,电话:(0571850091008886756115988897576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成瑶,电话:86919021

三、其他事项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上述内容如有变化,招标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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