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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19-03-22 | 阅读:498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决定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按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申报和遴选。

二、申报条件

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93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从严把握。

三、申报材料填写

()申请新增导师资格,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校外人员任我校**导师,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函。

()已具备外校导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获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已获国家级人才称号者,经人事处审核、博士点所在学院同意,直接认定为相应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填写《国家级人才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四、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将填写后的表格、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对申请表格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学院申报人员汇总表。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于326日前将评审通过教师的申报表格(一式1份)及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3.21办公会审议通过.doc

杭电新担任博导申请表(新).doc

模版-学院推荐汇总表.xls

 温馨提醒:请申报的老师填写好申请表和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各一份,在3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交239朱玉红,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yh@hdu.edu.cn.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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