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培养
现在的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教学与培养
会计学院关于2020-2021-1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20-11-09 | 阅读:547

位老师

按照学校研究生教学进度安排,现将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安排

所有课程请于研究生第17教学周前(2021116日前)完成随堂考核注: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比本科教学周晚一周,请老师们注意时间需学院印制试卷的,请于12月31日前将样卷及文印单交到239,统一送印。

二、考核要求

1、学位课程须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形式。

2、学位课程授课教师须在考试两周前命制好试题,应命制A、B两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目不同、难易度相当的试题(试卷模版请见附件),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备用。

3、考试形式的课程成绩评定须采用百分制,考查形式的课程成绩既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

三、考试组织

1、任课教师至少于考前30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

2、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核,若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

四、评卷与成绩提交

1. 评卷、提交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评阅试卷。阅卷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hdu.edu.cn/)录入成绩,检查无误后提交,并在线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名后随学生试卷和考场签到表(考查课为考查报告和评阅记录)、授课计划及其他相关必要材料一起交至9教239。

3. 因其他原因无法录入系统的选课学生成绩,请任课教师将这些学生的成绩手工添加在打印出来的课程成绩单后面。

4、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同时,任课教师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成绩更正申请”,由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院级审核后,最终由研究生院进行校级审核。

5、教学文档一般留存3年以上,由开课学院统一保存。

五、研究生教学文档归档要求

考试课程所需文档:

1.课程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任课教师签字)

2.A、B样卷及参考答案(参考答案需有详细的评分标准)

3.考场签到表

4.试卷(学生答卷)

5.成绩单(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字)

考查课程所需文档:

1.课程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任课教师签字)

2.考察报告

3.评阅记录

4.成绩单(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字)


附件: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1.doc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2.doc

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模板2020.doc


                                         

                                       会计学院

                                       2020.11.9

 
打印此页】 【返回上级】 【关闭此页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研究生教育 本科生教育 学生天地 党群工作 会计校友 招生就业 下载中心
Copyright © 2014-201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后台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