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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数据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21-04-13 | 阅读:275

各位老师: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2021年6月23日开始停课,停课前1.5周内为安排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6月23日至7月4日为安排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的考试时间。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您认真核对期末考试有关数据,有问题请4月14日15:00前反馈至教科办。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该课程教学大纲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如因课程改革等原因修改考核方式的,应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修改课程考核方式时,应先将考核修改正确(如原来为空的,请补充完整),再修改考试方式。“考核”分考查、学院组织和学校组织三种,“考试方式”分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两种。学院组织与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设为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设为分散考试,由各学院(部)负责安排。“考核”和“考试方式”不相对应的,应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批。系统关闭后,考核方式、考试方式和试卷编号不能再进行修改。

附件: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数据核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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