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要求,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工作。
请申报人填写《推荐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文件(可在东方智辰网www.zhichen.com.cn下载)各1份报人事处407(电子文本发送至szgl@hdu.edu.cn),同时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关于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