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
现在的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招生与就业
会计学院关于2021年待录取全日制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工作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21-03-31 | 阅读:1159

依照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院待录取的所有全日制考生,包括全日制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时间

待录取全日制考生人事档案应于2021年5月15日前调入我院。学院将根据收到档案时间,分批公布名单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近日邮寄,请考生及时将调档函交到档案所在部门。

2)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3)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15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1),并在515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9教239办公室李老师处。

4)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调档相关事宜,会直接与大四辅导员对接,无需学生操作。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其他事宜

1.待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教育部批准正式录取。

2.待录取考生的党团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就可办理。具体办理事宜和要求,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学院。

三、联系方式:0571-86878551(李老师)

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2:2021年待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档函.doc

 

2021331

 
打印此页】 【返回上级】 【关闭此页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研究生教育 本科生教育 学生天地 党群工作 会计校友 招生就业 下载中心
Copyright © 2014-201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后台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