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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21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会计学院 http://accounting.hdu.edu.cn | 更新时间:2021-08-20 | 阅读:235

会计学院关于做好2021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20216号)》、学校《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杭电防办【20217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杭电教通【20214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平稳有序,现将秋季学期开学相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返校报到及上课时间安排

1、师生报到时间

教师自93日(周五)起正常上班,须严格遵守《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告知书》要求,落实返校工作安排;本科各年级学生分批返校,实行返校审核制,返校条件及报到流程等详见学生处发布的返校通知。

2、本科学生上课时间

20182019级本科生的9月短学期实践环节按照各系教学安排上课;

本科21级新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除外)913日开始上课

本科181920级老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922日开始上课2020级本科生军训安排在97日-20日)。

二、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1、提前谋划并制订教学工作预案。根据上级及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生返校情况,任课教师须做好秋季学期前四周课程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准备工作。提前准备线上教学资源(PPT、视频、电子教材等),熟悉各类线上教学平台的直播、讨论等功能,创建师生交流群,加强课程作业库、试题库等资源的建设与应用,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保证线上教学质量不打折。特别是目前还没返杭的老师,要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回学校,并做好相应应急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三公开”制度。秋季学期课程任课教师应于96日前完成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平台)建课、同步学生名单、上传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料、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平时成绩组成等准备工作,做到100%课程全覆盖,搭建师生在线互联通道。若在其他教学平台建课,务必提前通知到选课学生。因校网络教学平台需与新教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要求9月短学期实践课程在825日前完成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及同步名单,秋季学期课程可在91日后同步学生名单。

3、科学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安排正常开展9月短学期和秋季学期实验、实践教学,按疫情防控要求好实验室每日防疫消毒工作。同时积极探素远程实验和线上实验实践教学方案,利用线上实验实践平台等手段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对于因疫情防控确不能返校参加9月短学期实践环节的学生,本人可申请退课或由任课教师视情况在学期中安排补做。

4若有无法按期返校的授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告知学院并调整教学任务,确定无法调整情况下由教师提交在线授课申请报教务处审批。若教学班中有暂缓返校或返校后须隔离观察的学生(具体名单由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后提供)。要求任课教师开展线上辅导或提供学习资源供学生自学,并做好课后指导与帮扶。若未返校学生人数超过教学班人数的50%,教师应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具体由教务处、学院和教师协调后予以落实安排。任课教师积极使用“上课啦”进行课程签到,精准掌握学生到课情况。

5、统筹合理安排开学初补考工作。对于因疫情防控确不能按时返校参加缓考、补考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核实,由开课学院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考或视考核情况组织在线补考(须提前将完备的在线补考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各相关老师需做好补考C卷的出卷准备工作

6、统筹安排留学生授课及考核方式。根据境外留学生仍无法按期返校情况,继续统筹协调留学生教学工作,留学生单开课程实行线上教学,建议采取直播或录播方式;混合开班课程视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并通过网络辅导(微信、发送PPT、布置阅读作业等)进行辅助授课;建议实践类课程录制实践视频,供留学生在线学习。

三、其他

关于返校时间、打卡和集中培训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学校规定和通知为准。


会计学院    

 2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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